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173325號函辦理。 二、經教育部統計校安通報,本縣通報涉及詐騙事件統計件數 偏高,為藩犯各式詐騙手法進入校園影響學生身心發展, 請各校積極採取以下作為: (一)請運用朝會、週會等各項集會場合或班級導師時間,以 遭受詐騙危害學生身心發展之案例強化自我安全被害意 識宣導,建立學生正確觀念並提供協助管道,以避免學 生因一時偏差行為影響學習期間的身心發展。 (二)另請學校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預防詐騙相關講座或研習 活動,落實教職員工生危機意識,了解應變處理流程, 提升自我防範危安因子之警覺性。
(三)若發現學生有疑似遭受詐騙,應依據「教育部校園安全 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時間及類別完成行政通 報作業,即時掌握學生涉入程度及是否涉及他校學生, 並由學校學輔人員邀請家長一同輔導學生,並協助提供 所需的法律諮詢服務。 三、另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「165全民防 騙網」(https://165.npa.gov. tw/#/)、內政部警政署 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cib.npa.gov.tw/ch /index),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得知 最新詐騙手法,以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。
{{ $t('FEZ003') }} 1703-12-17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21|
{{ $t('FEZ005') }} 37|